珈蓝神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冰之刃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凤MM,再好的茶冲三次水就没味了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5-9-2012 11:10:41 | 只看该作者

哇靠 我的意思是干啥都别干程序员  太累 而且要活到老学到老 虽然我喜欢
看起来很cool  其实并非如此 国内的市场定型就这样 客户总是不断的想改 合同签了也是白签 因为要留住客户啊之类的  能迁就的就迁就了 给的钱少 又想要最好的  去他奶奶个嘴的。

编程只要你懂ABCD 任何人都可以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5-9-2012 11:12: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拜恩 发表于 5-9-2012 11:08
你可以理解为死的最快的那种

……
我撤退,爱咋咋的吧,生命最宝贵。
以后我就帮着高亮加精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5-9-2012 11:13:20 | 只看该作者
珈蓝战戈 发表于 5-9-2012 11:12
……
我撤退,爱咋咋的吧,生命最宝贵。
以后我就帮着高亮加精吧

我戳...你个丫的!逃命最快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5-9-2012 11:14:05 | 只看该作者
十二只耳环 发表于 5-9-2012 11:09
易语言  小学文化以上的 都能学会

囧 还是推荐小伙子java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5-9-2012 11:14: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非洲猪妖人 发表于 5-9-2012 11:10
哇靠 我的意思是干啥都别干程序员  太累 而且要活到老学到老 虽然我喜欢
看起来很cool  其实并非如此 国 ...

看你整天发牢骚我也不学……
恩,经济法律,估计我要学这两样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5-9-2012 11:14:20 | 只看该作者
十二只耳环 发表于 5-9-2012 11:09
易语言  小学文化以上的 都能学会

囧 还是推荐小伙子java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5-9-2012 11:15:01 | 只看该作者
非洲猪妖人 发表于 5-9-2012 11:10
哇靠 我的意思是干啥都别干程序员  太累 而且要活到老学到老 虽然我喜欢
看起来很cool  其实并非如此 国 ...

嗯..以后签的合同责任里写明个本合同一经签订拒绝再次修改,乙方只按照合同载明内容进行编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5-9-2012 11:15:31 | 只看该作者
珈蓝战戈 发表于 5-9-2012 11:14
看你整天发牢骚我也不学……
恩,经济法律,估计我要学这两样吧

经济法?哈哈 以前我的专业课  貌似还要国贸经济法   最好2个一起学了 话说 以前学的我都忘记了

宪法什么的最啰嗦了……但可以拿出来恶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5-9-2012 11:15: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拜恩 发表于 5-9-2012 11:13
我戳...你个丫的!逃命最快了...

不逃又能咋……
我说了我的态度了
除了涉及黄赌毒和政治,贴子内容不限制。
我就这样管理了,其他人我也干涉不了-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5-9-2012 11:16: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非洲猪妖人 发表于 5-9-2012 11:15
经济法?哈哈 以前我的专业课  貌似还要国贸经济法   最好2个一起学了 话说 以前学的我都忘记了

宪法 ...

经济或法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5-9-2012 11:17:00 | 只看该作者
拜恩 发表于 5-9-2012 11:15
嗯..以后签的合同责任里写明个本合同一经签订拒绝再次修改,乙方只按照合同载明内容进行编程

囧 这事不好说 单位企业不喜欢霸王条款 只有他们约束别人 别人是不可能约束他们地 就算签了 该迁就的还是会迁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5-9-2012 11:18:17 | 只看该作者
珈蓝战戈 发表于 5-9-2012 11:15
不逃又能咋……
我说了我的态度了
除了涉及黄赌毒和政治,贴子内容不限制。

那我给你写一篇关于你和冰猪重口味的短篇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5-9-2012 11:18:44 | 只看该作者
如花姑娘 发表于 5-9-2012 10:43
我觉得你已经完全不适合做星月岛的版主了。
如果你要把珈蓝神殿论坛上唯一一个合法的水区变成中规中矩的版 ...

我顶这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5-9-2012 11:18:47 | 只看该作者
珈蓝战戈 发表于 5-9-2012 11:16
经济或法律.....

法律里有经济法科的 国贸经济法也有 这2个都是单独的科目  学出来 先去考司法证 如果条件好 顺便去尝试考律师证 但比较难  只有司法证的话 就找企业把自己嫁掉吧……进了企业基本你就是为了逃税漏税打官司准备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5-9-2012 11:19:29 | 只看该作者
非洲猪妖人 发表于 5-9-2012 11:17
囧 这事不好说 单位企业不喜欢霸王条款 只有他们约束别人 别人是不可能约束他们地 就算签了 该迁就的还是 ...

老美惯用风格..只按合同办事不看人...
或许你就是下一个谷歌也说不定..
猪妖坐等你发财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