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中第七条“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后增加“进驻游戏中禁止恶意PK同会会员”。。。。。
游戏中杀自己公会的人,造成的后果比在YY上争执、论坛上吵架更严重,而且游戏中很多小矛盾如抢怪、抢材料等都因一方对自己人动刀子而使矛盾激化,因此希望在基本法中禁止这一点,即使有多大的仇恨、多大的矛盾,只要还没发展到杀人的地步,都还好解决,一旦动了手,就没有任何感情存在了,那是永远的隔阂。
二、关于总则第8条“严禁多重会籍"
多重会籍如何认定,是指论坛会员资格还是语音会员身份?如何认定?而且会员众多,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个个查验。
从可操作性来讲,建议抓大放小,主要考虑管理层,即论坛管理和语音黄马必须提交实名资料报内务部备案,禁止多重会籍。
至于有人认为基本法太空,我不苟同,基本法就应该提纲契领,
具体各部门的细则如论坛管理规定、军团管理规定、进驻游戏规章制度,由会长和其任命的各部门制定,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下做为珈蓝日常活动遵循的法则。长老院负责对新任会长提交的各部门细则进行审定。所以鉴于此,我个人建议会长任期最好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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