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蓝神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7|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给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3-3-2013 09:5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听说= =,,,,在某年某月的一天,一个成都女子在大街上= =强暴了一个男人,请问,这算是强奸吗???http://news.ifeng.com/photo/hdso ... 640416_0.shtml#p=1=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给力给力 不给力不给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3-4-2013 20:0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3-3-2013 20:01:52 | 只看该作者
你也换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3-3-2013 19:58:56 | 只看该作者
总是挥之不去 发表于 3-3-2013 19:51
酱油。。。。。。。。。。。

你丫换头像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3-3-2013 19:51:18 | 只看该作者
酱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3-3-2013 18:53:25 | 只看该作者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8:52
2逼猫。。。。。。。。。。。。。。。

滚粗   死一边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3-3-2013 18:52:58 | 只看该作者
貓耳朵 发表于 3-3-2013 18:33
窝真汉子木有人 权啊有木有..

2逼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3-3-2013 18:41:56 | 只看该作者
这时候是不是该说放开那个汉子,有什么冲我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府
发表于 3-3-2013 18:33:55 | 只看该作者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8:23
没有 法律没有明确表示 只是说进洞就算强奸 不进洞算未遂

窝真汉子木有人 权啊有木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水道
发表于 3-3-2013 18:33:17 | 只看该作者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8:23
没有 法律没有明确表示 只是说进洞就算强奸 不进洞算未遂

强奸罪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所谓“违背妇女意志”应是指违背正常妇女的意志,如果妇女是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于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只要有与该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就应当定为强奸罪。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手段之外的其他手段,如用酒灌醉、用药物我爱珈蓝神殿等等;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男子,但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如教唆强奸、帮我爱珈蓝神殿榈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下室
发表于 3-3-2013 18:31:18 | 只看该作者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8:23
没有 法律没有明确表示 只是说进洞就算强奸 不进洞算未遂

刑法明确表示是强X妇女...   你算妇女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3-3-2013 18:23:25 | 只看该作者
貓耳朵 发表于 3-3-2013 18:21
不算=  =  在中国  刑法规定强奸是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行为    女X男不算=。=

没有 法律没有明确表示 只是说进洞就算强奸 不进洞算未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马扎
发表于 3-3-2013 18:21:47 | 只看该作者
不算=  =  在中国  刑法规定强奸是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行为    女X男不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3-3-2013 18:15:54 | 只看该作者
+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3-3-2013 17:27:36 | 只看该作者
算  但是那个男的不报警的话 就不算   要是有钱的话 俩人都犯法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