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蓝神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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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蓝神殿基本法则(草稿)11.15更新(关于一些遗漏和补充,还希望大家多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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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11-6-2010 18:0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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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鲁卡多 于 12-7-2010 10:57 编辑

借用海棠心的纲要
                           
珈蓝神殿基本法则
序言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是一群喜欢网络游戏的玩家自发组织的民间组织,创建于2002年12月13日,我们的最终宗旨是为一群喜爱网络游戏的玩家创造一个网络上的家园。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建设一个更完善的公会,树立良好的公会形象,保障公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公会文化的发展,增进全体会员的归属感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所有后来的会员能安享游戏的快乐和网络的宁静,特为珈蓝神殿网游公会制定此基本法则。

一、总则
第一条  公会中文名称:珈蓝神殿网游公会
        公会英文名称:Temple of Jialan
        公会域名:www.jlsd.com.cn
        公会论坛地址:bbs.jlsd.com.cn
除此以外,网络上任何地方无论以任何形式出现的珈蓝神殿及其言论一律不被承认,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属于珈蓝神殿网游公会全体会员,域名,论坛资料等相关资料由长老院代为保管,原则上不属于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体和小团队。
第三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及其所有会员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散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四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自加入珈蓝神殿网游公会开始,可视为无条件同意并遵守珈蓝神殿网游公会所有规章制度。
第五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从根本上一律平等,一切权利最终属于会员,管理人员只具有管理的职责,依据各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公会。
第六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任何情况下要维护本公会的名誉和尊严,不得做出有损公会名誉和尊严的事。公会利益高于一切。公会成员应服从公会安排,遵守公会章程,做到集体至上。
第七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之间应真诚对待,互相帮助,团结协作,任何情况下不能做损害会员的事,公会会员间的纠分不能私下和解的应上报相关管理人员处理,严禁在论坛、语音平台、游戏中互相漫骂、诋毁及攻击。
第八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享受加入公会和离开公会的自由,但是严禁多重会籍,凡因违反珈蓝神殿基本法则被开除人,永不再收入本公会。
第九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有责任保护其他会员的真实资料,同时避免将自己的论坛和游戏账户告知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会员自身承担,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未经公会允许,严禁擅自以公会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宣传及非法活动,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会员自身承担,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不负任何责任。

二、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基本权利
第一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在规定范围内享有公会管理职务的选举与被选举权,以及表决权。
第二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享有监督所有任职人员工作的权利,对不尽责的任职人员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并且对所有任职人员拥有弹劾权利。
第三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享有参加所有公会活动的权利,以及公会发放的福利(包含游戏测试账号,积分,周边等)。
第四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在遵守具体的相关制度下,可以自由加入和创建珈蓝神殿网游公会认可的军团,团体等组织。
第五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原则上不做任何入会以及退会的限制。

会员的基本义务
第一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在任何地方,都必须以公会的荣誉为最高荣誉,以公会的利益为最高利益,维护公会的荣誉和利益,不做任何损害公会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应支持和遵守公会的决定与各项规章制度,对公会的决议若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相关管理人员提出意见,自觉维护公会秩序,稳定。
第三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公会的内活动,积极参与讨论和分享经验,努力完成公会交给的任务,老会员应该给公会的新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与其他会员之间团结友爱,热心帮助新人,积极为公会发展有实力有集体荣誉感的新生力量,自觉维护公会形象。
第四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待补充
第五条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会员……待补充

三、组织结构
珈蓝神殿网游公会组织结构由长老院,会长,军团,职能部门,会员构成。
具体结构图如下:

点评

二、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里面涉及会员的权利 还是改为享有吧 其他字眼 容易误解 比如 拥有。。那么 按照拥有的字面理解 我个人理解为 一个人就可以发起弹劾动议 现在这个不现实吧。。。 我个人建议哈  发表于 11-8-2010 22:04

评分

参与人数 9贡献 +1 人气 +8 收起 理由
月林 + 1 又见卡多
无诺小雨 + 1 辛苦。加油
珈蓝浪子 + 1 希望早日完成
珈蓝若忘 + 1 这个草案出台,总算有人来维护会长权益了
阿尔斯·凯特 + 1 辛苦了!
珈蓝若有缘 + 1 后续期待更加完善!辛苦了!!
仁心绝 + 1 卡多 希望能制定出来后走适当程序确定下来 .
蓝枫九天 + 1 好啊
剑z昆仑 + 1 辛苦,定制度是重要的活,还好你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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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12-21-2010 10:43:52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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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12-2-2010 21:41:42 | 只看该作者
一直有的一个想法,仅供参考:
1.三权分立,互信互助。
参议院(长老院)负责司法权;会长负责行政权;众议院(军团长们)负责立法权。
2.珈民主选举,避免马甲,正式会员投票制。
每2年选举一次,长老院和会长选举期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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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11-29-2010 17:32: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星月奇缘 于 11-29-2010 17:32 编辑

咱们珈蓝神殿的会乐很好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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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11-28-2010 23:58:53 | 只看该作者
都快第二页去了 继续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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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11-25-2010 01:44:27 | 只看该作者
继续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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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11-20-2010 23:17:1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遇到军团成员想玩的游戏,本军团没有进驻计划,而别的军团在那个游戏这种情况怎么办?
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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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11-20-2010 23:13:33 | 只看该作者

顶,我就即将遇到这种问题。分会是个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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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11-20-2010 19:38:33 | 只看该作者
顶 啥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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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11-17-2010 23:57: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米兰rose 于 11-18-2010 00:01 编辑

回复: 对于 长老会成员与会长 报名资格认定的建议。
1.长期失踪人口不算。(长老院、会长)
2.近1年内没参与公会活动的不算。(会长)
3.长老院与会长的选举,错开选举年!
4.竞选会长的正式会员,须有入会的最低年限设置,避免1月入会,2月转正,第3个月当选会长的极端情形出现。
5.严格执行晋升审核条例,杜绝选举前突击转正的情况出现。(长老院、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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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11-15-2010 08:24: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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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11-13-2010 21:4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风い吹息 的帖子

你那在KOK的属于外宣外交嘛!比如我在KOK注册了,但我都带了珈蓝前缀注册!这样就不算多重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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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11-13-2010 21:47: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风い吹息 的帖子

你那在KOK的属于外宣外交嘛!比如我在KOK注册了,但我都带了珈蓝前缀注册!这样就不算多重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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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11-13-2010 21:30:39 | 只看该作者
阿鲁卡多 发表于 11-13-2010 10:17
这两天比较忙,没时间写,海棠我联系他,他自己也在写
我这个就是很开放的呀,大家提意见,我觉得是我没想 ...

到时候可以和海棠的综合下。。。。
大家再讨论讨论。。。等草稿拿出来了再让慕容置顶公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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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11-13-2010 10:17:58 | 只看该作者
这两天比较忙,没时间写,海棠我联系他,他自己也在写
我这个就是很开放的呀,大家提意见,我觉得是我没想到的,我就加上去,如果是重复的,我就不写上去,我这个也不是定稿,只是我把稿子写出来,然后大家讨论,然后再定稿,然后再公示,然后最终拍板并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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