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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虎扑·NBA·火箭社】趣解阿西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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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7-2014 15:15: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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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解阿西克交易


阿西克的交易,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火区乃至整个虎扑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地震。对这个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交易,本文打算用相对轻松的笔调,做一些粗浅的解读。


解读一:为什么是鹈鹕?

我们可以设想这样的对话:

阿西克:雷哥,交易我吧,我快憋屈死了。
莫雷:没问题。冠希,你想去哪儿?
阿西克(嗫嚅半晌,鼓起勇气):雷哥,你是知道我冠希的心思的。我想和阿娇在一起。。。。。。
莫雷:阿娇?黄蜂那个?理解理解!
阿西克(声若蚊呐):我都和黄蜂那边说好了。他们已经有了一只优秀的蜂后,需要我这样称职的工蜂去保卫它。。。。。。
莫雷:那。。。。。。好吧,冠希,我会尽量成全你的!
。。。。。。

莫雷:你好,里奇。你们家阿娇最近还好吗?
里奇-乔(警惕地):挺好的啊,最近我还用整版海报来感谢她呢。喂,雷哥,你问她干嘛?我可不会交易她的。
莫雷:你想错了。我是想交易一个人给你。你知道冠希和阿娇的事儿吧?我们家冠希想和阿娇团聚。
里奇-乔(勃然):雷哥,你耍我呢?我们家阿娇那么慢,再配一辆重型坦克,这禁区移动速度还能看吗?一边玩去!
。。。。。。

莫雷(放下电话,十分纳闷):冠希说和黄蜂都讲好了,看这样子不像啊?咋回事?
旁边的副手罗萨斯(前达拉斯情报站站长,已奉命撤回):雷哥,你搞错了!艳照门那会儿,黄蜂还在新奥尔良!
莫雷(恍然):原来是这样!快,给我拨邓普斯的电话!。。。。。。等等,这谁的电话打进来了?
。。。。。。

邓普斯:雷哥,是我!我想和你谈谈冠希的事儿。
莫雷:啊,原来是你小子。。。。。。闹了半天,是你把鬼子引进来的?——啊不对,是你把冠希勾引走的?
邓普斯(讪讪一笑):雷哥说哪里话?我只想和你做一笔双赢的交易。你看你们打算腾空间抢小皇帝和甜瓜,为了帮助你们早日“瓜熟帝落”,小弟主动帮你们吃下冠希,够义气吧?
莫雷:呸!我还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你就是想给你们家那浓眉大眼的家伙找个陈佩斯一样的金牌配角,免得老是被逼打C饱受摧残。话说,咱俩同在西南区,我要把冠希给了你,那不是养虎贻患吗?
邓普斯:雷哥此言差矣!你们要拿了第三巨,那就是顶级强队、夺冠热门。我们就算拿到冠希,充其量也就在季后赛门槛附近徘徊,哪里会对你们构成威胁?若连过我们鹈鹕的信心也没有,何敢奢谈争冠?既然没有利害冲突,何不互惠互利?你们不是想用冠希换首轮吗?但我相信没有球队会给你们乐透前景首轮的。我们给你的首轮,保证比其他人给出的更有吸引力。只要回报足够理想,你又何必管他是不是同区球队呢?
莫雷:言之有理。。。。。。那好吧,首轮拿来,立马成交!
。。。。。。。。。。。。


解读二:为什么是这样的筹码?

打趣完毕,言归正传。阿西克的交易方案大家都很清楚了:火箭送出阿西克和150W现金,得到鹈鹕2015年首轮选秀权(前3保护,21—30保护)。

(一)   关于配平筹码

其实上面的表述并不准确,因为任何交易都是需要配平的,而选秀权和现金的配平价值为0,所以鹈鹕还需另行提供配平筹码。

配平阿西克837W的合同,要么是足够大的空间,要么是足够大的合同(或者空间与合同的组合),要么是足够大的TE。

鹈鹕手头似乎没有大额TE,所以只能是前两者。火箭目的在于腾空间,所以不可能接受非到期的保障合同。但鹈鹕手头没有什么交易后可以马上裁掉的非保障合同,到期合同又不能拿来交易(当然,如果他们这几天从别的球队交易来大额TE或非保障合同送给火箭,那又另当别论)。

接下来只剩空间了。必须说明的是:如果想赶在本赛季结束前——也就是7月2日12点前(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交易,那么,交易适用本赛季的工资帽,动用的是本赛季的空间。如果要动用下赛季的空间与特例,必须等到7月11日冻结期结束的那一天,才能将交易方案正式提交联盟办公室。

鹈鹕本赛季工资单上的空间占用为6433.4W,超过工资帽565.5W,显然,他们没有一毛钱空间。要想用空间交易阿西克,只能等到下赛季——到了7月11日,他们工资单上只有5423.2W,大约会有800—900W的可用空间,正好吃下阿西克。

所以,鹈鹕若是要想在本赛季结束前完成这个交易,只能尽快通过交易从别的球队那里得到大额TE或者非保障合同,以此换取阿西克的合同;否则的话,就只能等到冻结期结束后,用新赛季的空间(也可以是TE或者非保障合同)交易阿西克。舍此之外,别无他途。

从目前的情况看,鹈鹕暂时走的是第二条路(使用空间),交易将在7月11日后正式提交。但鹈鹕似乎并没有死了走第一条路的心,还在不断寻找机会,目的在于不用空间可以让己队保持在工资帽上,从而获得全中产的使用权。不过我觉得他们的努力不会奏效。

(二)   关于秀权

关于鹈鹕送出的这个首轮,需要注意两点:第一,这是一个15年的首轮;第二,这个首轮的保护条款比较特殊。

我们知道,鹈鹕的14首轮已经在去年霍利迪与诺尔的交易中送给了76人,将是今年的第10顺位。按照“泰德-斯特皮恩条款”,球队不能失去未来连续两年的首轮选秀权(详见拙文:http://bbs.hupu.com/9470084.html)。但是,只要过了今天的选秀大会,14首轮就已经不再是“未来首轮”。因此,从选秀大会结束的那一刻起,鹈鹕就可以送出他的15首轮了。

这个首轮是前3保护和21—30保护。很显然,这是奸商莫雷和邓普斯博弈的结果。前3保护是邓普斯设定的,避免自己重蹈当年快船(无保护首轮送给骑士,后者以第八位的微小概率抽中状元选了欧文)的覆辙。至于21—30位保护,则是莫雷力争的结果。也就是说,只有在顺位处于4—20位的时候,这个首轮才会兑现。顺位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导致权利顺延至下一年。

相比我们常见的前几保护,这样的保护条款,大大提升了这个首轮的潜在价值。尤其是考虑到鹈鹕有着主力队员莫名其妙大面积伤病的传统,更让人对这个首轮的前景充满憧憬——我的心理太阴暗了,罪过罪过!

很显然,这个首轮的潜在价值,超过了火箭自有的任何一个首轮。在接下来关于巨星的交易谈判中,这个首轮将是一个重要筹码。那些打算随便使用这个首轮送走林书豪的筒子,明显低估了它的价值。莫雷只会为了乐邦、甜瓜这样的球星送走这个首轮。我相信,这个“扁担”状奇特保护的首轮,是莫雷又一个忽悠菜鸟GM的成功案例。

(三)关于现金

交易中允许的现金补偿,有规定的限额。这个限额,从11—12赛季(新版CBA施行的第一个赛季)的300W起步,每年递增10W,到本赛季(13—14赛季)将是320W,下赛季(14—15赛季)将是330W。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金额,是一个赛季而不是一笔交易的限额。

本赛季,火箭已经在交易中使用了170W的现金,为的是将“诗人”罗伊斯-怀特送去76人(@北京股票 :还我钞票!)。所以,火箭现在还有150W的现金可以使用。如果这几天内不使用这部分现金,那么到7月1日12点以后将过期作废——当然,到那时候,火箭又有了下赛季的330W现金可以使用。

火箭在阿西克的交易中送出150W的现金这一行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莫雷将每一点筹码价值利用最大化的理念——这部分现金属于本赛季,不能拖到下赛季支付;而阿西克的交易严格来说属于下赛季,正式达成在7月中旬;但是,因为现金补偿不涉及工资帽、不影响配平,所以可以提前支付。这样,莫雷将原本很简单的一个交易,细分为两步完成,先行为阿西克支付了现金补偿,从而为接下来的交易(比如送走林书豪)留下了完整的330W现金补偿金额。

我在《非顶薪甜瓜的非典型YY》一文中表述过这样的观点:如果遇到合适的交易对象,稀客值得一个首轮中后段。在具体方案设计中,我是用阿西克加一个次轮换来了目标球队的未来乐透保护首轮加空间。对比现实方案,莫雷把那个乐透保护首轮换成了只有前3保护、后10位还不肯要的高潜首轮,把价值200—300W的次轮换成了150W现金——用的手法还是变废为宝、不影响下赛季。高,实在是高!


解读三:这将是一个单独交易,还是一个复杂交易的组成部分?

作为火区YY楼著名的卫道士,我一向旗帜鲜明地反对“裸签”,坚定不移地支持走合同签换的社 会 主 义道路。即便在阿西克的交易曝光之后,楼里一边倒地倾向于腾空间裸签,我依然坚持认为:阿西克的交易不是一个单独的交易,它是接下来签换第三巨的多方大交易的有机组成部分。我的理由是:

(一)阿西克这个交易的特性决定了它具备日后合并加入大交易的一切条件。

阿西克的交易具有以下特性:

1、这实际上是一个提前宣布的新赛季交易,而不是一个不涉及7月操作的旧赛季交易。

我们知道,无论裸签还是签换,其目标对象都是夏季的自由球员,必须等到7月11日新工资帽出台、冻结期结束、交易窗口重启之后,才能交易或者签约。

阿西克不是夏季到期的自由球员,理论上说,从球队赛季结束(季后赛最后一场打完那天),到本工资帽年结束(7月1日)这段时间,他是可以被交易的。

但是,在本工资帽年结束前的交易,适用本年工资帽。如果是合同换合同,必须保证得到的合同不是到期合同;如果是合同换空间,则必须保证对方球队眼下仍有足够的空间。

由于火箭不会接收非到期合同,而鹈鹕13—14赛季已经没有任何空间,眼下他们也找不到效果等同于空间的无保障非到期合同来配平交易,因此,这个交易只能在新赛季完成。

所以,虽然已经提前宣布,但这仍然是一个新赛季的交易。它可以和未来的签换交易同时提交,这就使得合并交易成为可能。

2、这是一个开放端口的封闭式交易,可以自如接驳到其他交易方案中而不受影响。

阿西克的交易是一个简单交易,去除未来秀权、现金这些完全不影响交易配平、现在就可以单独操作的筹码,主体框架就是空间换一份大合同。只要鹈鹕进入新赛季之后有足够空间,这就是一个“不求人”的封闭式交易。

但是,这个封闭式交易某种意义上说又是全开放的:对于鹈鹕来说,他们要的只是阿西克,不管这个阿西克同学来自何方(由火箭送出,或者火箭交易给第三方后再由第三方送出),只要让他们按原定条件得到阿西克,他们不会反对加入其他交易,因为这对他们毫无影响。而这就使得把阿西克交易接驳到其他方案成为现实可能。

(二)交易特例(TE)的特性决定了火箭可以在签换和裸签之间自如切换。

无论是裸签还是签换,火箭在阿西克交易中希望得到的(秀权等甜头除外),无非是两种:TE(放弃后可以根据自己的薪资情况转化为相应的空间)、非保障合同(裁掉后同样可以腾出空间)。鹈鹕仍在为寻找非保障合同而努力,但我不看好他们能成功。所以,焦点集中在TE上面。

在合同换空间的交易中,送出合同的一方首先得到的其实不是空间,而是TE。如果交易后球队仍在工资帽上,那么,球队可以选择使用这个TE继续交易得到新的合同,也可以选择放弃这个TE释放薪金空间。如果交易后在工资帽下,那么,这个TE的价值将被工资帽下的空间吃掉(具体吃掉多少要看球队交易后空间有多大)。而如果是在多方同步交易中得到并旋即送出TE,那么,无论交易前后空间情况如何,球队都可以用这个TE换来等额的合同。

所以,TE的这些弹性,决定了火箭交易策略的弹性:如果届时打算裸签,那么放弃阿西克交易得到的TE,可以相应腾出空间;如果打算签换,那么,将这个TE加入交易用于配平,可以换来相应的合同。

我们都知道,TE在用空间生成时可以和合同打包交易,但一旦生成后就不能再打包交易。所以,火箭要想用阿西克交易的TE为得到第三巨的签换交易提供帮助,就必须是同步交易,而不能分两步提交。这就是阿西克交易不能在本赛季提前单独完成的原因所在。

我们也知道,TE可以拆分但不能合并。单独一个阿西克换来的价值837W的TE,不能加上其他合同或TE换巨星2000W的合同。所以,阿西克交易换来的这个TE,其交易对象不是巨星所在的球队,而是用巨额空间为巨星合同“过桥”的第三方球队。关于这一点,下面还将做出解释。

(三)火箭薪金结构的刚性与未来工资帽的弹性决定了签换是最稳妥也最理想的方案。

火箭究竟能腾出多少空间用于裸签巨星?让我们来算一算:

下赛季的工资帽,很多专家预测可以达到6320W。考虑到上两个赛季的工资帽分别只有5804W、5868W,我认为上述预测或许有些过于乐观。个人估计,工资帽超过6300W的可能性不足30%,低于6150W的可能性不足10%,在6200W左右的可能性最大。

今夏火箭紧盯的大牌自由人目标,首选无疑是乐邦、甜瓜和波什(假定跳出)三人。其中甜瓜的新合同顶薪确定为2246W,乐邦和波什的顶薪则要视工资帽形势而定:如果工资帽6320W,他俩的顶薪可达2083W;如果工资帽6200W,则顶薪为2044W。不管怎样,要想签下这几位大腕,应该需要准备2000W+的空间。

火箭的核心——“摩登组合”下赛季的薪金为3617W。帕森斯的球队选项很可能不执行,火箭将保留他的鸟权,这样占用空间是287W(美国专家Bima的计算结果)。加上火箭很难放弃的优质底薪首发贝弗利92W,以及8个虚拟底薪406W,空间占用为4402W,可用空间为1798W(工资帽6200W)—1918W(工资帽6320W)。这个空间,显然不足以裸签上述巨星。

如果将帕森斯作为交易筹码送走执行选项或不执行选项后签换),那么,火箭在保留摩登贝三人的情况下可以腾出2035W(工资帽6200W)—2155W(工资帽6320W)的可用空间。这个空间,倒是具备裸签能力。问题是,这样一来,我们全队就剩摩登贝加第三巨区区4人,在没有全中产和双年两个特例可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空间中产和底薪,想要凑出一套争冠阵容,难度非常之大。

所以,在工资帽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的前提下,允许通过交易差额保留更多即战力、有望保留全中产等后续补强手段的合同签换,应该是最稳妥也最理想的方案。而裸签,应该只是后备计划。

莫雷选择这么早完成并宣布交易,目的在于敲山震虎。而这个虎,主要不是目标球员,而是目标球员的母队。他在以此宣示自己有腾空间裸签的决心,但实际上,他更希望因此迫使交易伙伴乖乖坐到谈判桌上来,以合理的价格完成签换交易。

(四)签换多方交易的关键点不在于阿西克交易,而在于林书豪交易。

很多人会问:送走林西二人腾空间是火箭的既定方针,既然阿西克的交易已经达成意向,那为何林书豪的交易迟迟没有消息呢?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因为林书豪的合同更难交易。这话有一定道理,林书豪的交易对象选择面比阿西克更窄,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因为只要火箭舍得给出甜头,送走林书豪完全不是问题。

问题的核心在于:林书豪的下家将是整个签换交易的“枢纽站”,它不但要具备接收林书豪的意愿,而且要具备以2000W以上空间为巨星签换“过桥”的能力,还要具备在万一巨星母队希望接收林书豪的情况下愿意放弃林书豪转而寻求其他回报的弹性。这样的下家并不好找,需要莫雷慎之又慎、反复比较、反复磋商。

目前传出流言的76人、爵士两队,恰好就是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球队:空间巨大,需要高额实付工资填穷逼线,为2000W巨星交易过桥没有压力;市场低迷、需要人气球星;得到林书豪固然可以一用,没有林书豪球队也有不错的球员填相应位置(迈卡威、伯克)。当然,我认为下家的选择并不限于这两家。

我觉得,未来的交易方案最有可能是这样的四方交易:

巨星母队:送出巨星,得到大额TE+正太+首轮;
火箭:送出林西二人+正太+首轮+次轮+现金等,得到巨星;
第三方(林书豪下家):送出空间,得到林书豪+首轮+次轮+现金;
第四方(鹈鹕):送出首轮+空间,得到阿西克+现金。

这个多方交易的基本原理是:巨星母队将巨星送到第三方球队,得到巨额TE及其他甜头;火箭用林西等人从第三方球队手中辗转换来巨星;第三方球队留用林书豪,将阿西克转手卖给鹈鹕。

在这个交易中,火箭实际上并没有与鹈鹕直接交易,而是通过第三方球队过桥。无论鹈鹕用于配平阿西克交易的筹码是空间生成的TE还是非保障合同,接收方都是第三方球队。而火箭用于交换巨星的,不是TE,而是林西两份合同,换言之,在这个交易时点上,阿西克的合同是在火箭手中而不是在鹈鹕手中。


解读四:这将是一个同步交易,还是一个不同步交易?

(一)如上所述,如果阿西克的这个交易不是一个单独的交易,而是未来多方大交易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么,理论上这只能是一个同步交易。因为,如果阿西克的交易提前完成,签换交易时火箭手头只有阿西克换来的TE加林书豪的合同,而TE不允许打包交易,所以是没法换来巨星的。

鹈鹕并不关心送出阿西给自己的是火箭还是第三方,但火箭需要将阿西克的合同保留至签换的那一刻以用于配平,这就决定了同步交易似乎是唯一的选择。也就是说,7月11日之后,阿西克的交易将合并入巨星签换交易,同时提交联盟办公室审核。

当然,严格来说,不同步交易也是可行的——那就是,火箭与其他两方完成签换交易之后,第三方球队并不急于转卖阿西克,他们可以选择在此后的任意一个时点将阿西克送给鹈鹕,成为一个独立交易。这样一来,阿西克交易既是最先达成意向的交易,又是最后完成操作的交易。

(二)在我看来,阿西克交易的“同步中有不同步”的特性,不但体现在上述情形,还体现在下面这种情形:

阿西克的交易当中,作为配平的主体,阿西克的合同与对应的空间,都需要在新赛季的7月11日之后才能完成交易操作。但作为不纳入配平的添头——首轮与现金,却无需等到新赛季才操作。其中,现金必须在本赛季结束前(7月1日)支付,否则过期作废;首轮则可以在选秀大会后任意时点(可以是本赛季,也可以是下赛季)送出。

而这种操作时限的不匹配,就会造成两种不同的结果:

第一种:火箭在本赛季内送出150W现金,不得到任何回报;鹈鹕在新赛季多方交易时再送出这个首轮和空间得到阿西克。

第二种:火箭在本赛季内送出150W现金,同时得到鹈鹕首轮;鹈鹕在新赛季多方交易时只用空间就得到阿西克,火箭在签换交易中酌情考虑是否送出这个鹈鹕首轮给巨星母队。

相比区区150W现金,鹈鹕的“扁担”状保护首轮显然要值钱得多。所以,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第一种情形是火箭提前付出筹码,就好比火箭先给鹈鹕送上了一笔诚意金,意思是告诉你我不打算反悔。第二种情形是鹈鹕提前付出更多,就好比鹈鹕先将迎娶阿西克的彩礼送到了火箭家里,告诉对方我聘礼都已下了裤子都快脱了,你可千万不能放我的飞机啊!

——亲,你觉得作为一个高尚的火箭人、一个纯粹的火箭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火箭人,我们应该是先送上诚意金,还是应该先接受人家的彩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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