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皇权 于 12-30-2010 01:52 编辑
故事是从2004年4月开始的。事由是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征地。 当年4月,乐清国土局下属征地事务管理所,与寨桥村村委会签订协议,细化征地范围:“东至本村山林地、南至南岳镇滩涂,西至南岳镇红旗塘,北至南岳镇水田”。
征地补偿协议显示,此次征用土地14.3公顷(213亩),均为林地,补偿标准72万元/公顷。若加上土地附着物补偿,村民们一共获得3800万元补偿金。
钱等村民对此份协议反应强烈,认为该协议:“扭曲主题,加盖公章,骗取村民签名;有人假冒钱云会等代表签名。”
寨桥村村民随即开始维权。2004年4月28、29日,征地协议签订20天后,钱云会与寨桥村另外三名村民先后被刑事拘留,罪名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当时的判决书中写道,4月8日征地协议签订后,钱云会等被告“人为提高被浙能电厂征用土地的价格,组成‘七人’小组,向村民筹集资金,组织煽动纠集村民进行系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活动”。
2005年3月10日,钱云会被判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2年。
2005年10月,寨桥村再有三名村民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拘,随后被分别判处一年零六月、一年有期徒刑。三人罪名是:“为达到高额征地补偿费的目的,拒绝、阻扰迁移坟墓”。
2006年4月13日,因类似维权行为,钱云会被撤销前述缓刑,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8年7月,因涉嫌“非法买卖土地”罪,钱云会再次被乐清市公安局拘留,随后被法院批捕,判决有期徒刑两年。
这个“非法买卖土地”罪名,村民们也不服气。“村长(指钱云会)为了上访,把家里的大米、谷子都卖了,还自己借了钱,最后实在没办法,村里商量卖一块地给一个村民建房,筹钱上访。”村民对记者说。“当时,我们都按了指模,同意卖地的。”
“因为爸爸是为了村里入狱的,出狱时好些村民去金华接他,从镇上一直放鞭炮迎接他到家门口,还带上大红花。”钱云会的儿媳对记者回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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