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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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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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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22-2010 17:5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junc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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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24-2010 12:17:01 | 只看该作者
我是JUNC
我说说吧 我在接待组 干过 规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说一下以前是怎么弄的,以前在接待组有按照时间段排值班的。
然后给会员是 在论坛+QQ报道以后才给予YY会员的。如果是直接玩游戏随军团一起的话,就会要求其找个已在军团内部的团员进行一下证明,才给予会员。

而且那个时候的频道没有这么多。。现在感觉有点乱乱的。
你的这个太细 不好 能删除 合并的 就弄掉  看那么多头也大了
毕竟条例死的 人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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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24-2010 17:06:59 | 只看该作者
慕容大叔。我想问问,借给别人何解?男朋友也算别人么?我的就是他的。。。他的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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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24-2010 17:36:30 | 只看该作者
最要紧的。。。怎么把人往YY上赶。。。
人多了 活动多了 YY人气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珈蓝メ沫 -1 破大叔。。。。我上面的话你就一点感动都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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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3-10-2010 16:41:46 | 只看该作者
黄马必须设置考核制度的,给予占着屎坑不拉屎的人严厉的打击,做为公会YY上的管理就必须无条件为公会做点贡献,只要管理对公会有个情字,我相信公会YY的活跃度一定能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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