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达林歌 SMS BUDDY UID 74 称号 欲罢不能的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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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1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4-5-8 23:05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以下是引用xcrabx在2004-5-8 22:37:00的发言: 应该不是吧,既然有规定,就应该按规定走。你有意见在规定形成以前就应该提出来,而不是去破坏。现在不就是在讨论新的转正制度吗?再说,议会的决定权已经交给最高委,内阁任何规定无需事先经过议会批准,虽然最好还是提交议会接受建议。议会只保留否决权,也就是说,对现行规定不合理之处加以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