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蓝神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19|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7月31日疯狂之人势力与星月军团矛盾的解释【珈蓝小杰】【发表于2008-8-1】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09:5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font color="Blue">早前几日,卑劣的街头在游戏里的天下频道恶意辱骂我老婆的那些话,相信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其中的话语不堪入目,而且这一举动激怒了我疯狂之人势力里的每一个人.当时我就在天下频道回他说,以后这个号.我整个势力会全服追杀.我的这一回应,得到了当时在场每一个人的理解和赞同!<br />
<br />
刚进服的时候,卑劣的街头一直在我的势力里,当时我和沙加是怎么对待他的,大家也都是有目共睹的,在他六十级之后他与我势力中一米阳光网吧的人发生冲突,并直接开红把人家杀了.作为势力主,我对此事做出了一些处理,由于街头当时不服从我的处理,就直接退势力了,并把矛盾继续升级和扩大!当时,我就说了,既然他走了,那我们就通缉他!<br />
<br />
之后,街头好友群发说,他把号300块卖给了自己的朋友,并加入了星月军团!既然这样,那我也在势力里说了,以后停止对街头这个号的通缉.<br />
此后的两个星期中,我们一直与他没有任何冲突和矛盾.<br />
<br />
28号晚上,我们在IS上无意中发现.街头这个号并没有卖人.一直是他本人在玩.而且在这两个星期中,街头不断的从我势力中把人挖走!28号晚上,我老婆上线以后,跟他说希望把之前在疯狂之人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掉,并开红把他杀了.当时,疯狂那么多人在周围,开红的只有两个冰心.大家说了是私人问题,就以私人的方式解决.<br />
<br />
之后,街头不服气,直接跑到疯狂之人的IS频道,开口对我老婆进行了非常恶劣的辱骂.<br />
第2天,街头找沙加解决此事.并扬言说,沙加不把此事解决好,就仲裁总会要求撤消沙加军团长职务.沙加对此事做出了处理,第一,此事属于个人恩怨不牵涉到军团之间矛盾;第二,让街头把沙加和我老婆的号杀一遍;第三,街头必须当着疯狂之人所有成员的面对辱骂我老婆一事做出道歉.<br />
但是街头并不满意这一处理结果,当时就把星月势力退了.加入我们的敌对轮回了.<br />
<br />
当时沙加征求过星月哈哈和琥珀的意见,他们都表示对于已经退出势力的街头,星月不负责.<br />
于是,我再次在天下频道对卑劣的街头全服通缉!而且当时说的很清楚,以后这号不管卖还是不卖,都是通缉的对象.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我刷过的天下.<br />
<br />
此后几天,街头每天都对我势力,以及沙加的先锋营势力大开杀戒.并曾多次来我的IS频道对我们势力里的人进行漫骂和侮辱!<br />
矛盾升级到这一步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br />
<br />
今天晚上,街头的号再次加入星月军团.释然在天下频道说,这个号他买了.......<br />
不管这次的卖号事件是真是假,在此之前,我已经说过了.这个号不管是谁买,我势力里的人都会永远通缉的.只要我在游戏一天,这一天永远不会改变.<br />
<br />
相信释然对于这件事情是不可能不知道的...我天天和街头刷天下,街头说的那些话,释然不可能看不到!那为什么还选择在这个时候买街头的号?这难道不是公开向我挑衅吗?<br />
<br />
今天发生大规模冲突的直接原因也是因为我们势力的人开红追杀街头.星月军团的人参与进来了,才导致了矛盾的直接升级化.<br />
在这里,我小杰再次申明.我是忠于公会,忠于珈蓝的.我对于星月军团并没有任何意见.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有人说出那样侮辱我老婆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容忍的!希望星月军团的其他成员不要再参与此事.如果还有人愿意帮着街头....那我只有先礼后兵了.希望大家能够理解.<br />
我对街头这个号的追杀,永远不会停歇.这其中也包括势力战的时候!如果在本周势力战之前,星月军团不能对今晚的事件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br />
办法.那我们只有势力战见了!<br />
<br />
我是先礼后兵的.同时也希望辉煌军团,翔空军团,幽翼军团看在我小杰的面子上,不要参与此事.谢谢大家了!</font>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给力给力 不给力不给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09:59:25 | 只看该作者

【开心倩倩】 回复说:

我不欺负别人,别人也别想欺负我,这是我玩游戏的宗旨,别人欺负我,我会10倍讨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09:59:37 | 只看该作者

【haidong633】 回复说:

不想说太多,顶起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马扎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09:59:49 | 只看该作者

【Nakiy沙加】 回复说:

今晚发生冲突的时候,我并不在线,我也是在刚刚上线之后,听小杰跟我讲述了此事,才了解了事情的经过.<br />
对于此事,我们辉煌军团的态度如下: <br />
<br />
第一,之前小倩和街头的发生的事,我已经做出了处理结果,我的这一处理绝对是公道的.但是街头并不服从,且退出珈蓝势力<font color="Red">加入敌对</font>--超越轮回!并多次<font color="Red">开红</font>将我势力里的人杀掉!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容忍的! <br />
<br />
第二,在此之前,<font color="Red">街头曾以卖号为借口,以星月为靠山,逃避过一次责任</font>.所以,对于此次卖号的事情疯狂之人不能接受我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小杰已经在天下频道说过了,不管谁买他的号<font color="Red">一样杀</font>,相信释然也看到了.那为什么在这个风尖浪口的时候还要买这个号呢?这是我所不能理解的.<br />
<br />
第三,上次与星月的矛盾之后,对于总会的处理结果,我和小杰都给予了高度的配合.相信大家也是有目共睹.我一直是相信小杰的.但是为什么矛头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指向疯狂之人,<font color="Red">这是我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font>虽然说,现在,因为总会的制度问题,小杰已不属于辉煌的管辖之中,但是我与小杰不管在游戏里还是游戏外都是很好的朋友,我也是一直支持他的.而且此事纯粹属于私人恩怨,并不属于军团矛盾.所以<font color="Red">辉煌军团绝不会参与此事.辉煌军团也绝不会在没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对疯狂之人开战.</font><br />
<br />
第四,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对于街头这个号的确应该杀之而后快!那些<font color="Red">恶意辱骂</font>一个女孩子的<font color="Red">下流话</font>,并且是在<font color="Red">天下频道</font>里发出来的...这点是让我绝对看不过去的事情!!!也希望星月军团能够尽早尽快的与此号<font color="Red">划清界限</font>.以免今后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br />
<br />
第五,辉煌军团的任何成员不允许在此帖中对星月军团有任何过多的评价和话语.该发表的意见我都说了.大家有事说事.<font color="Red">我不允许这件事情再上升到军团之间的矛盾!!!!</font>也希望本版管理不要将此帖删除或者锁掉.小杰的这些申明我觉得还是说得比较客观,希望大家能够尽快在帖子中商量出一个解决的办法!谢谢大家!<br />
<br />
                                                              珈蓝神殿辉煌之刃军团<br />
                                                                    Nakiy沙加<br />
<br />
[<i> 本帖最后由 Nakiy沙加 于 2008-8-1 05:23 编辑 </i>]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10:00:01 | 只看该作者

【疯狂右手】 回复说:

我是疯狂之人势力的一个小兵,我全程经历了“街头门”事情,见证了街头从我们的兄弟到敌人,再到烂人的转变,杀街头,义不容辞。之前他就用卖号的幌子逃脱疯狂势力的追杀,后来小杰发天下说杀街头不管卖不卖号,认号不认人,释然同志很强大,昨天才刷的几十个天下,今天他就跑去买了街头的号,不杀你不足以平民愤啊。顶小杰,追杀街头是个任重道远的任务,不管你到哪,不杀你,我们就对不起被你辱骂的小倩,对不起被你偷袭的会里兄弟。我是小兵,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那个释然你还说奉陪到底,你明知道这个号是个烂人号你还买你不是存心找抽吗?还是想挑衅?是个男人看到自己女人被那样骂能忍的就是2B,星月的如果想帮他,请做好承受疯狂全势力成员怒火的准备吧,搞死你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下室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10:00:14 | 只看该作者

【殇轨☆昕。】 回复说:

人不犯我&nbsp;&nbsp;我不犯人&nbsp;&nbsp;人若犯我 双倍奉还。。。我的原则。。<br />
<img src="images/smilies/default/02.gif" smilieid="17" border="0" alt="" /> 如果我在玩的话&nbsp;&nbsp;他就惨了。。。<br />
<br />
<br />
PS:&nbsp;&nbsp;到底都在哪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水道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10:00:26 | 只看该作者

【珈蓝小杰】 回复说:

我们在湖南洞庭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府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10:00:38 | 只看该作者

【珈蓝再来一碗】 回复说:

我是外事部新成员.沙加.我们是CJ上喝过酒的.有人喝过酒那就是兄弟!.<br />
这样说吧.现在总会对这件事情闹成这样实在是非常的痛心.据我看来你们这么闹最后的结果不是某个军团脱离了珈蓝就是两个军团的死对!.沙加.总会的处理一直都是各打50大板的.还有.问题是小杰应该已经不能算是任何军团的人!为什么还在你们辉煌?三个月不能加入任何军团的处理你们是不是对总会的处理不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10:00:51 | 只看该作者

【珈蓝再来一碗】 回复说:

<div class="quote"><h5>引用:</h5><blockquote>原帖由 <i>疯狂右手</i> 于 2008-8-1 06:32 发表 <a href="http://bbs.jlsd.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2331466&amp;ptid=226433"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bs.jlsd.net/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this.src)" onload="attachimg(this, 'load')" alt="" /></a><br />
我是疯狂之人势力的一个小兵,我全程经历了“街头门”事情,见证了街头从我们的兄弟到敌人,再到烂人的转变,杀街头,义不容辞。之前他就用卖号的幌子逃脱疯狂势力的追杀,后来小杰发天下说杀街头不管卖不卖号, ... </blockquote>请不要升级到对人生攻击.而且有一点释然是上班族.白天不上游戏.你刷200个天下又有什么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10:01:03 | 只看该作者

【珈蓝再来一碗】 回复说:

按照这个结果小杰你现在可是不能加入任何一个军团的哦.那沙加你这么做的意思是?<a href="http://bbs.jlsd.net/thread-224204-1-1.html" target="_blank">http://bbs.jlsd.net/thread-224204-1-1.html</a>自己看完帖子再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10:01:15 | 只看该作者

【蒜苗】 回复说:

<div class="quote"><h5>引用:</h5><blockquote>原帖由 <i>珈蓝再来一碗</i> 于 2008-8-1 07:58 发表 <a href="http://bbs.jlsd.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2331490&amp;ptid=226433"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bs.jlsd.net/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this.src)" onload="attachimg(this, 'load')" alt="" /></a><br />
按照这个结果小杰你现在可是不能加入任何一个军团的哦.那沙加你这么做的意思是?<a href="http://bbs.jlsd.net/thread-224204-1-1.html" target="_blank">http://bbs.jlsd.net/thread-224204-1-1.html</a>自己看完帖子再说. </blockquote>沙加在声明中已经提到了,这事情目前是私人事情,所以请先不要上升到军团高度,谢谢<img src="images/smilies/default/01.gif" smilieid="1" border="0" alt="" /> <br />
<br />
请珍惜和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10:01:28 | 只看该作者

【蒜苗】 回复说:

<div class="quote"><h5>引用:</h5><blockquote>原帖由 <i>珈蓝再来一碗</i> 于 2008-8-1 07:58 发表 <a href="http://bbs.jlsd.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2331490&amp;ptid=226433"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bs.jlsd.net/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this.src)" onload="attachimg(this, 'load')" alt="" /></a><br />
按照这个结果小杰你现在可是不能加入任何一个军团的哦.那沙加你这么做的意思是?<a href="http://bbs.jlsd.net/thread-224204-1-1.html" target="_blank">http://bbs.jlsd.net/thread-224204-1-1.html</a>自己看完帖子再说. </blockquote>另外真的看这个帖子的话,有些裁定,都还没有执行,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