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蓝神殿

标题: = =给力,,, [打印本页]

作者: 白殿    时间: 3-3-2013 09:51
标题: = =给力,,,
听说= =,,,,在某年某月的一天,一个成都女子在大街上= =强暴了一个男人,请问,这算是强奸吗???http://news.ifeng.com/photo/hdso ... 640416_0.shtml#p=1= =

作者: 珠子    时间: 3-3-2013 17:27
算  但是那个男的不报警的话 就不算   要是有钱的话 俩人都犯法了
作者: 离开等待    时间: 3-3-2013 18:15
+1。。。
作者: 貓耳朵    时间: 3-3-2013 18:21
不算=  =  在中国  刑法规定强奸是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行为    女X男不算=。=
作者: 珠子    时间: 3-3-2013 18:23
貓耳朵 发表于 3-3-2013 18:21
不算=  =  在中国  刑法规定强奸是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行为    女X男不算=。=

没有 法律没有明确表示 只是说进洞就算强奸 不进洞算未遂
作者: 貓耳朵    时间: 3-3-2013 18:31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8:23
没有 法律没有明确表示 只是说进洞就算强奸 不进洞算未遂

刑法明确表示是强X妇女...   你算妇女么....
作者: 貓耳朵    时间: 3-3-2013 18:33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8:23
没有 法律没有明确表示 只是说进洞就算强奸 不进洞算未遂

强奸罪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所谓“违背妇女意志”应是指违背正常妇女的意志,如果妇女是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于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只要有与该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就应当定为强奸罪。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手段之外的其他手段,如用酒灌醉、用药物我爱珈蓝神殿等等;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男子,但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如教唆强奸、帮我爱珈蓝神殿榈龋
作者: 貓耳朵    时间: 3-3-2013 18:33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8:23
没有 法律没有明确表示 只是说进洞就算强奸 不进洞算未遂

窝真汉子木有人 权啊有木有..
作者: 萨达哈鲁    时间: 3-3-2013 18:41
这时候是不是该说放开那个汉子,有什么冲我来?
作者: 珠子    时间: 3-3-2013 18:52
貓耳朵 发表于 3-3-2013 18:33
窝真汉子木有人 权啊有木有..

2逼猫。。。。。。。。。。。。。。。
作者: 貓耳朵    时间: 3-3-2013 18:53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8:52
2逼猫。。。。。。。。。。。。。。。

滚粗   死一边去
作者: 总是挥之不去    时间: 3-3-2013 19:51
酱油。。。。。。。。。。。
作者: 珠子    时间: 3-3-2013 19:58
总是挥之不去 发表于 3-3-2013 19:51
酱油。。。。。。。。。。。

你丫换头像了啊
作者: 总是挥之不去    时间: 3-3-2013 20:01
你也换了啊。。。。
作者: 白殿    时间: 3-4-2013 20:01
珠子 发表于 3-3-2013 17:27
算  但是那个男的不报警的话 就不算   要是有钱的话 俩人都犯法了

- -昂~基情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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