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蓝神殿

标题: 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人生! [打印本页]

作者: 慕容子书    时间: 5-22-2012 11:23
标题: 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人生!
嗯,就是这样!喵~~~~~~
作者: 珈蓝苏婉    时间: 5-22-2012 11:23
能不能别到处的2
作者: 慕容子书    时间: 5-22-2012 11:25
珈蓝苏婉 发表于 5-22-2012 11:23
能不能别到处的2

给点面子啊··
作者: 珈蓝东方乞儿    时间: 5-22-2012 11:26
,嗯,忍吧,那些不是你该在意的人。

你还有其他的东西要守护。
作者: 慕容子书    时间: 5-22-2012 11:27
珈蓝东方乞儿 发表于 5-22-2012 11:26
,嗯,忍吧,那些不是你该在意的人。

你还有其他的东西要守护。

我来打酱油的····
作者: 珈蓝臻熙    时间: 5-22-2012 11:27
. 天朝人固有一死,或死于地沟油,或死于石灰面粉,或死于结石奶粉,或死于毒疫苗,或死于危房,或死于拆迁,或死于日记,或死于酒色,或死于宝马车轮下……天朝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震惊一个民族!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作者: 慕容子书    时间: 5-22-2012 11:29
醉月 发表于 5-22-2012 11:27
. 天朝人固有一死,或死于地沟油,或死于石灰面粉,或死于结石奶粉,或死于毒疫苗,或死于危房,或死于拆迁 ...

你大爷 那么水··
作者: 珈蓝臻熙    时间: 5-22-2012 11:31
慕容子书 发表于 5-22-2012 11:29  你大爷 那么水··

其实第一次听说要给楼主挽尊我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挽,我就马上去挽,第一我要试一下,因为我不愿意挽完了以后再刷一些马甲上去,楼主菊花“咣”一下,很嫩、很粉,这样观众出来一定会骂我,根本没有这样的菊花,就证明上面那个是假的。后来我也经过证实楼主确实护理得不错,我用了大概一个月左右,感觉还不错,后来我在挽的时候也要求他们不要加马甲上去,因为我要让观众看到,我挽完之后是这么爽,你们挽完之后也会是这么爽!
作者: 慕容子书    时间: 5-22-2012 11:32
醉月 发表于 5-22-2012 11:31
其实第一次听说要给楼主挽尊我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挽,我就马上去挽,第一我要试一下,因为我不愿 ...

···············
作者: srzahwq    时间: 5-22-2012 11:33

作者: 珈蓝苏婉    时间: 5-22-2012 11:33
慕容子书 发表于 5-22-2012 11:25
给点面子啊··

走!回家!丢人现眼
作者: 珈蓝臻熙    时间: 5-22-2012 11:35
慕容子书 发表于 5-22-2012 11:32  ···············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作者: 珈蓝醉清风    时间: 5-22-2012 11:37
其实第一次听说要给楼主挽尊我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挽,我就马上去挽,第一我要试一下,因为我不愿意挽完了以后再刷一些马甲上去,楼主菊花“咣”一下,很嫩、很粉,这样观众出来一定会骂我,根本没有这样的菊花,就证明上面那个是假的。后来我也经过证实楼主确实护理得不错,我用了大概一个月左右,感觉还不错,后来我在挽的时候也要求他们不要加马甲上去,因为我要让观众看到,我挽完之后是这么爽,你们挽完之后也会是这么爽!
作者: 墨龙    时间: 5-22-2012 11:47
其实第一次听说要给楼主挽尊我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挽,我就马上去挽,第一我要试一下,因为我不愿意挽完了以后再刷一些马甲上去,楼主菊花“咣”一下,很嫩、很粉,这样观众出来一定会骂我,根本没有这样的菊花,就证明上面那个是假的。后来我也经过证实楼主确实护理得不错,我用了大概一个月左右,感觉还不错,后来我在挽的时候也要求他们不要加马甲上去,因为我要让观众看到,我挽完之后是这么爽,你们挽完之后也会是这么爽!
作者: 珈蓝凤殿    时间: 5-22-2012 12:22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作者: 小小兵    时间: 5-22-2012 12:28
顶  2货~~~~~~~~~~~~
作者: 珈蓝醉清歌    时间: 5-22-2012 13:39
我发现咱家水的太和谐了
作者: 珈蓝殇卿猫    时间: 5-22-2012 14:49
新人路过,拿分走人。顺带一句,你能不能不用我的口头禅?侵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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