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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娱乐组签约歌手条例 [打印本页]

作者: 珈蓝荼蘼    时间: 12-4-2011 13:37
标题: 娱乐组签约歌手条例
原帖地址:http://bbs.jlsd.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6022#lastpost


1首先所有签约歌手,主持,主播都必须由娱乐组来审核通过。
2.每个签约歌手必须去论坛以及组织部备案,考核通过的歌手由娱乐组组长或者副族长通报至组织部后组织部给予签约。
3.考核时必须两到三位皇马同时在线,考核人员须在线时间稳定
4.目前已签约的在其续签时将进行全面的考核 如果考核不通过将不再续签~!
5凡是签约歌手公会活动必须参加,并且记录考勤,特殊情况可以请假。无故3次缺席者强制解约,若是一个月内没有得到20张月票则强行


作者: 珈蓝、幻梦    时间: 12-4-2011 15:58
   宝贝辛苦了
作者: 珈蓝葬    时间: 12-4-2011 16:20
路过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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