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蓝神殿

标题: 论坛上的杀人游戏~!【丹雀】【发表于2008-11-24】 [打印本页]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2
标题: 论坛上的杀人游戏~!【丹雀】【发表于2008-11-24】
别的论坛都玩真心话大冒险,咱们在论坛上玩玩杀人游戏也不错.

玩法满简单的其实。
先在论坛上组织报名。
当然先确定一到两名法官才行,一般由组织者或者版主等有信誉的筒子担当。

报名人员条件:
原则上不能用小号,
并且保证在游戏过程的几天中有足够的时间在线参与,
还有就是原则上除规定外不能用短信互相通信。

然后根据报名的情况,由法官随机把人员分为好人和坏人。(因为论坛操作的复杂性,一般不设警察和卧底,当然也可以设)

然后在论坛中单独开贴,游戏开始。
一般开这么几贴:正式游戏贴、杀人投票贴、旁观者讨论贴、主持人或者其他人精彩评论贴。当然,还可以酌情再开一些比如单轮最佳辩手投票贴、综合辩手投票贴等等。

游戏一开始,杀手可以通过短信确定杀一个人,这个时间很快,然后短信通知法官,法官在杀人贴中公示。
然后,第一个被杀者在游戏帖中留遗言。游戏参与者就在游戏贴中开始自由发言,过程就是想法找出坏人,然后在投票贴中投票,每一轮讨论根据游戏者在线的情况可定为三天或者五天。投票可以改。
规定时间内每个发言者必须有一定量的发言,并且有至少一篇分析性帖子,不然视为溺死。出局。

时间一到,投票贴封贴,统计,记出被杀者,然后由法官说明是好人还是坏人。
然后,被杀者遗言,第二轮开始。以此类推,直到坏人全部被杀,或者好人全部阵亡或者死到一定比例止。

中间由法官或者主持者维持秩序。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论坛玩法,当然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难度。比如,上面讲的是明杀,也可以暗杀,就是法官不公开被杀者身份;增加警察、卧底等等。

讲起来这么一大堆,实际上挺简单的。也挺热闹。而且不用花钱(上网费除外!),只要你每天有那么一点上网时间就行,值得一玩。


只是个提议,大家可以考虑下~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2
标题: 【丹雀】 回复说:
沙发不留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2
标题: 【妖孽-魉牙】 回复说:
水鸟``你太油菜了```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2
标题: 【珈蓝砖头】 回复说:
饿本人比较笨的哪种听不懂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2
标题: 【妖孽-魉牙】 回复说:
我要拜你为师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3
标题: 【香奈儿】 回复说:
牛 报名~~~~~~~~~~~~~~~~~~~~~~~~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3
标题: 【丹雀】 回复说:
的要斑竹当法官,不然锁贴可麻烦呢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3
标题: 【香奈儿】 回复说:
找老猪啊~~~~~~~~~~~~~~~~~~~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3
标题: 【飓风过境】 回复说:
我顶 这个有点意思,参加参加~~~~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3
标题: 【初冬早晨~】 回复说:
这个游戏很好玩~~~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4
标题: 【奶宝贝】 回复说:
顶上+报名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4
标题: 【珈蓝砖头】 回复说:
算了我也报名下但是我不太懂要教我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4
标题: 【zhuhongsuo】 回复说:
法官大人驾到 行人回避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4
标题: 【飓风过境】 回复说:
杀手之间应该互相知道吧,每轮杀手们要私下讨论共同杀掉一个人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4
标题: 【cxm2006】 回复说:
小鸟我也要玩 不过不会玩 你要手把手教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4
标题: 【飓风过境】 回复说:
杀人游戏规则

1.参加人数及警匪配置
参加人数限定在11~16人范围内。
其中玩家数在11~14人为3警3匪配置,15~16人为4警4匪配置。

2.基本原则

1)警察:找出杀手并带领平民公决出杀手。

2)杀手:找出警察并在天黑时杀掉。

3)平民:帮助警察公决出杀手。任何时候平民都不得故意帮助杀手。

3.游戏流程(以12人游戏为例)

1)裁判将洗好的12张牌(其中有各3个警察牌和杀手牌及6个平民牌)交大家抽取。自己看自己的牌,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

2)裁判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裁判的口令。

3)裁判说:天黑了,请大家闭眼。

4)等大家都戴好面具后,裁判说:杀手请睁眼。

5)抽到杀手牌的3个杀手轻轻将面具摘下,辨认自己的同伴。

6)确认完同伴后由任意一位杀手或众杀手统一意见后示意裁判杀掉某人,如果意见无法完全统一,则由裁判取其中多数人的意见(不给任何意见者被裁判判视为同意其他人的意见)。注意不要发出声音让别人察觉。

7)裁判在示意确定死亡的人是谁了之后说:杀手请闭眼。

8)(稍后)裁判说:警察请睁眼。

9)抽到警察牌的3个警察以相同的方式睁开眼睛,相互确认自己的同伴。

10)确认完同伴后由某一个警察或警察们统一意见后指出一个其认为是杀手的人,并由裁判给出相应的手势来告知警察被指认人的准确身份。

11)(指认完成后)裁判说:警察请闭眼。

12)(稍后)裁判说:天亮了,请大家睁眼。

13)待大家都睁眼后,裁判宣布这一轮谁被杀,同时,裁判指示被杀者留遗言。

14)被杀者可以指认自己认为是杀手的人,并陈述理由。遗言毕,被杀者退出本局游戏,不得继续参与游戏进程。但如果其仍留在包房内,则在其他活人闭眼时亦必须闭眼,以防止影响活人正常继续游戏。

15)裁判主持由被杀者右手边第一人开始逐一陈述自己的观点,发言必须说“过”以表示发言结束。每个人每轮只有一次发言机会,且除自己发言时间以外不得发表任何意见。

16)发言完毕,由裁判主持投票。从本轮被杀者右手边第一个人开始进行投票,裁判叫到谁,想投票给他的人可以投票。每个人只有一次投票机会,也可弃权不投。

17)投票完毕后,得票最多者视为被公决出局,可留遗言,然后退出本局游戏,此时,本局游戏第一轮结束。

18)按照上述顺序进入本局第二轮游戏,同样由裁判宣布天黑闭眼,然后重复以上过程。

19)留遗言人数与警匪人数相同。即如果是3警3匪配置,则前面3个死人(包括被杀者和被公决者)可留遗言。其后死的人没有遗言。

20)直到某一种身份者全部出局,本局游戏结束。此时依照游戏胜负判定方法由裁判判定本局结果。

4.游戏胜负判定方法

1)杀手一方全部死去,则警察一方获胜。

2)警察一方全部死去,则杀手一方获胜。

3)平民全部死去为平局。

4)平民的胜负与警察相同。即,警察赢则平民为赢;警察输则平民为输。

5)在投票过程中,如出现得最多票数者达到一人以上,则由平票者进行再一轮的发言,发言过后再对平票人进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再次出现平票,则由平票人以外的其他人逐一发言,之后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仍然平票,则本局将被系统硬性判定为平局。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5
标题: 【十二只耳环】 回复说:
好他娘的复杂~~~~~~~~~~··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5
标题: 【丹雀】 回复说:
其实玩起来不复杂的,而且很耐玩的,我只是提出一个想法,毕竟论坛上跟现实里玩肯定不一样~~
猪法官大人考虑考虑 要玩就开个报名贴...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5
标题: 【妖孽-魉牙】 回复说:
我支持水鸟。。。怕是很多人现实里也没有玩过。。。。。。。。。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5
标题: 【飓风过境】 回复说:
其实很简单
分成两大阵营,三种职业,杀手,警察和平民
参与游戏者只知道自己的身份
杀手每一轮杀死一人,知道把警察或者平民杀光即获胜
而警察每一轮可以通过法官确定一个杀手或者平民的身份
然后再投票中指引平民找出杀手,当杀手都被找出来,警察和平民方就获胜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5
标题: 【飓风过境】 回复说:
这个游戏很有意思,很耐玩。瓦咔咔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6
标题: 【妖孽-魉牙】 回复说:
玩过的当然觉得简单啦,没玩的肯定要头大.再加上论坛的基本情况.

事情的真相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

                                             鄙人初步断定“杀人游戏帖”会成为绝代水楼....



--------------------------------------------------------俺们分割线都是活雷锋--------------------------------------------


我建议如果真的要玩,可以在IS里玩。估计比论坛的效果要好,因为论坛不能保证同时在线率,但是具体细节还要磋商。。

[ 本帖最后由 妖孽-魉牙 于 2008-11-24 17:59 编辑 ]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6
标题: 【zhuhongsuo】 回复说:
水贴 我有镰刀在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6
标题: 【丹雀】 回复说:
法官大人,不要镰刀我,你知道我本来就是个水鸟了~~~缺水我咋活啊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6
标题: 【泡沫美人鱼】 回复说:
这个游戏论坛上玩?????



怎么玩啊???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6
标题: 【丹雀】 回复说:
偶发现这已经变成水贴了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7
标题: 【飓风过境】 回复说:
应该可以玩,而且大家在讨论杀手的时候可以光明正大的水啦  瓦咔咔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7
标题: 【zhuhongsuo】 回复说:
可行性还可以,不过周期可能会有点长,最好能固定下周期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7
标题: 【飓风过境】 回复说:
报名和杀手杀人,警察指认都不耽误时间,讨论和投票可以时间长点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7
标题: 【十二只耳环】 回复说:
引用:
原帖由 飓风过境 于 2008-11-24 18:55 发表
报名和杀手杀人,警察指认都不耽误时间,讨论和投票可以时间长点
都是可以水贴的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7
标题: 【丹雀】 回复说:
也只有我水麻雀大人才能想出这么利于广大水民的点子~~哦呵呵呵呵`~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8
标题: 【圣血逍遥】 回复说:
好麻烦啊  谁漫漫教我?!~~~~~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8
标题: 【基督山伯爵】 回复说:
这不就是《天黑别睁眼》 么?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8
标题: 【tlj001】 回复说:
我要玩的。。。。。。。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8
标题: 【琳宝】 回复说:
我要我要来!!!!!!!!!!!!



谁杀我,我找谁哭!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8
标题: 【夏小慈】 回复说:
貌似是叫天黑请闭眼······
作者: 锕缌}匹琳*    时间: 3-1-2010 17:59
标题: 【耍酷少爷】 回复说:
看不懂。。字一多就不想看。。。好酸。。。
简单点,直接我做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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